標題:

共用璧只四吋.法律上如何保謢自己的權利

發問:

共用壁透天房屋3層66平.隔壁賣給建設公司.建大樓.如今要拆除一半.請問如何保障權利..共用璧只四吋.法律上如何保謢自己的權利 更新: 不是不想賣而是五代同堂22住在一起合樂融融./建商共買6佰坪只剩本人的.不管出多少錢不能賣祖產

最佳解答:

本人從事建築設計多年,該建築公司應保留你建築物不動,來規劃該基地戶數,差4吋應不動搖規劃空間,建設公司對你建物需請結構技師鑑定才進行拆除恐有散失賠上一棟房屋,所以專業判斷應保留現狀符合實際。

其他解答:

1.別煩惱太多,危機就是轉機 2.建商理論上不會那麼賤...,要買屋也該全買...,沒買你的是否開太高價了? 3.蓋大樓表示基地大...那又何必斤斤計較共同壁?且,想拆壁哪有那麼容易?以為在扒香蕉皮阿? 4.準備好照相機,請建商做好鄰房鑑定...,若有裂你就賺了...|||||有影響時建商應會先架再拆與再立牆..7C4CB18E23D7C5B7
arrow
arrow

    piercesantid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